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嫌訛稱被操普通話的大漢迷魂擄走並施虐,被控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案件經審訊後,林子健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囚5個月。林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形容,林子健稱的拐帶事件屬自編自導自演。
辯方表示,林子健不會轉變立場,認為沒任何犯法行為,不作任何求情。辯方稱,林子健被法庭裁定有正面人格,家人已被折磨一段時間,被告亦受到很大精神壓力,喪失往耶魯大學修讀博士的機會,對被告造成一生遺憾。
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表示,考慮所有證供後,認為當日戴上口罩的男子必然為林子健,認為控方的辨認證供準確無誤。蘇惠德又稱,林子健沒任何悔意,形容林當日戴口罩、帽子和太陽眼鏡,犯案手法屬明顯有預謀和計劃行事。
蘇惠德指出,肯定林子健於2017年8月10日在旺角砵蘭街,至在登打士街往西貢小巴站途中,從無發生拐帶事件,形容林步出球衣店後戴上口罩和帽,是為掩藏身分及掩人耳目。
蘇惠德表示,林子健公開虛假遭遇,令社會各界甚至國際社會,誤以為有內地政府部門人士跨境來港,針對持不同政見者,用近乎目無法紀的方式於鬧市進行拐帶、禁錮及虐打的嚴重行為,明顯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引起不安和恐慌。
蘇惠德稱,觀乎本案證據,虛耗警方大量人力物力,形容林子健承受的精神壓力、失去進修機會屬咎由自取,即時監禁屬唯一選擇,判林子健監禁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