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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左丁山的行為大有問題. 第一, 開群組的目的, 可能旨在於友儕之間吹水或討論認真事情, 但不管是那一種目的, 這群組內的所有對話, 除非當事人同意或全群組內的成員, 絕不能輕易公開, 情況等於你向你的好朋友或深交吐苦水, 講心事, 如你的好朋友輕易把你的心事任意公開, 試問你又有何感想? 如果講出嚟而唔公開對方姓名, 還勉強說得過去, 因為你已保護別人 (其實都唔應該講, 如果面對大是大非, 姑隱其名, 例如A君, 算是下策之中的上策).
這類是非當人情的行為非常曳, 呢D友, 如果我係群組成員, 馬上退出, 以後亦唔會再信呢個人. 因為可能無嘢寫文章, 又冇題材的情況下, 當蘋果日報專欄五蚊一個字, 犒費高過陶傑, 一篇文章當你一千字, 五千銀就可以出賣群組的成員, 你係當事人, 又比人公開, 你又有何感想???????
http://hk.apple.nextmedia.com/su ... t/20160620/1966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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