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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佛教的觀點略談培育胚胎主杆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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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19 01:14:35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從佛教的觀點略談培育胚胎主杆細胞

[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  的卵子受精後形成的胚胎,在剛開始的兩三天內會分裂成許多基因相同的細胞,到了第四天,這些細胞會形成胚泡。這胚泡的表層就是後來的胎膜和胎盤,這胚泡的裏面就是可以發育成一個人所有的二百二十種器官組織的主杆細胞(Embryonic Stem Cells)。基因科學家們能夠對主杆細胞的基因數據有選擇地修改,比如他可以只讓發育成心臟的主杆細胞基因有正常作用,而不讓主杆細胞中可能發育成其他器官的基因發生作用。這樣基因被修改過的胎泡如果被放到母體中,就不會發育成人形,而是發育成一個心臟而已。用這樣的技術,科學家可以培育出人體的任何一個器官。對許多在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來說,這是一項令人振奮的發明。科學家還可以從胎泡裏把主杆細胞分離出來,在皮氏培養皿中讓這些主杆細胞大量繁殖,然後根據需要去修改主杆細胞的基因,如果給心臟病的人植入可以發育成心臟肌肉組織的主杆細胞,那麼這些主杆細胞就可以修復心臟的毛病,使心臟恢復正常;如果給皮膚燒傷的人植入可以發育成皮膚的主杆細胞,那麼這些主杆細胞就會修復皮膚燒傷的部分。

  這項技術的本身,毫無疑問,這是人類科學的一大進步,是令人振奮的。隨著這項技術而來的道德問題是當前人們最關切的,問題的重點是我們應該如何看待「胚胎」和應不應該從胎泡裏把主杆細胞分離出來?也就是說「胚胎」是不是應該與一個人的生命同樣地被看待?修改主杆細胞的基因使之不能發育成人而發育成一個器官,或從胚胎裏分離主杆細胞,從胚胎的立場,是不是殺害人的生命?還有,如果可以用主杆細胞治療人的一切疾病,使身體的器官永遠是處於正常的狀態,有些人說,至少在原理上講,可以使人無限期活下去,這應該嗎?一個人應該活到幾歲才讓他死?

  佛教的立場對一期生命開始的定義是非常清楚的。在佛教裏,人的一期生命的開始不是以是否已經發育成形為標准,根據十二因緣法,生命的升始是從業識與父精母血的結合那一剎那開始的,用現代的話說,就是從業識精子卵子結合的那一剎那開始。所以,單就生命來說,不論是由人工受精還是從正常父母的結合開始的,是一天還是四天的胚胎,與母體內的胎兒,出生後的嬰兒,乃至小孩子,青年人,中年人,老年人等,生命都是一樣的圓滿具足,是應該被平等看待的。修改胚胎主杆細胞的基因,或從胚胎裏分離主杆細胞來培育成各種人體器官的細胞,對胚胎來說,其生命已經被破壞,這是一個不容置疑的事實。但是,從佛教的立場,這是不是殺生呢?是否有惡業?

  有些人以為犯戒就會有惡業,這是一種誤會。單就犯戒本身,與有沒有業力和果報,其實是兩回事,戒律是佛教的標准,有佛教特殊的意義。比如,比丘不手捉金銀戒,不非時食等,這是佛教裏對一個比丘的要求,當僧團在特定的社會環境裏是有特殊的意義,而且在修行上也有很大的幫助。如果一個比丘犯了這些戒,在僧團裏他是應受呵責的,但這只是因為他不能履行一個比丘對僧團的存在和僧團的形象所應該承擔的基本責任。如果是單從手捉金銀和非時食等的本身來說,這并不是惡的或善的行為,所以也就無所謂業力的感果。可是,如果一個即使是沒有受比丘戒的普通人去殺生,雖然他不是犯戒,但是一定會有惡業和苦報的。只是,對受過戒的人來說,除了有殺生的惡業,還要承擔破戒的責任。

  在佛教裏的「殺生」罪其實不是從被殺的立場來成立的,而是針對能殺的人來說有殺罪。也就是說,要看一個人是否有殺生的心,如果是以殺害眾生的心去做,那麼殺生就成「殺罪」。對於一個科學家來說,對胚胎主杆細胞的一切研究都是以人類的進步為出發點,是為了解決人類所面臨的病苦而作的努力,對他來說,在他修改胚胎主杆細胞的基因時或在從胚胎裏分離主杆細胞時,他從來不以為自己要殺生,或自己在殺生,他沒有殺生的心,所以,對這樣的科學家來說,他沒有「殺罪」。這就象我們每天喝水也把水裏的微生物都喝進去,我們每天走路會踩到許多小動物,我們喝水或走路并沒有要傷害他們生命的心,所以,對能殺的人來說。是不能成立殺生罪的。可是,從被傷害的生命的立場,生命被破壞這是事實,與能殺的人不能說是沒有關係,至少是因為能殺的人的行為才會有生命被殺的結果,因此能殺的人其實是被殺失去生命的因緣。從業力的道理來說,雖然他沒有殺生的罪業,但他作為使胚胎失去生命的因緣是一定有相應的罪業,從能殺的立場這是一種業因。我們不能完全避免這種事情的發生,但我們可以努力減少自己成為這些生命被傷害的因緣,比如,喝過濾的水,盡量避免在有許多有小蟲的路上走來走去,只要處處小心,是可以把傷害的可能性減到最低的程度。人類歷史已經証明了,要在科學方面有所進步,限制於凡夫的能力,對少數生命的傷害都是在所難免,不論是用人的胚胎還是用老鼠(如果可能的話)來做主杆細胞的研究,從佛教的立場,都是對生命的傷害。在接受人類進步的所需要付出的代價的同時,佛教主張盡量減少對生命傷害的可能。我們的這種立場是因為我們堅信胚胎主杆細胞的研究是人類尋找生命真相的一個過程,是人類科學發展的一個過程,而不是結果。經過了這個過程,科學家們將可以了解許多生命的原理,而且之後將可以減少甚至不必再用人類胚胎或老鼠等來做科學實驗和醫療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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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19 01:16:47 |只看該作者
  胚胎主杆細胞的研究真正帶來的是一個「公平或不公平」的問題,比如說,一個貧和一個富的,兩個人都是六十歲,一樣的身體狀況,同時因為犯法被判了十年坐牢,兩個人十年後被釋放都剩下只有三個月的壽命,那個富的人可以用錢去做基因治療又延長十年壽命,而那個窮的人沒有錢所以出來後不久就死掉了,這樣的話,那個富的人披判了十年,結果用錢又買回十年的壽命,而窮的人被判了十年後出來不久就死掉,等於是死刑,這樣公平嗎?還是判刑的標準也應該以壽命的長短為根據?如果判刑的標准是以壽命的長短為根據,那麼年輕人與老年人犯同樣的罪又如何公平地判決?這只是一個例子而已。對一般的人來說,個別人用錢買壽命是不公平的。胚胎主杆細胞的研究對致命疾病的治療,這項研究是全人類的科學成就,其利益是屬於所有人類的,應該為所有的人類服務,不應該成為有錢人的專利,也不應該成為某些人以為可以用暴力好奪的戰利品。我們不能完全避免貧富強弱之間遭到的不同待遇,但在對待生命問題時,我們有一切理由堅持公平地對待一切的人類,就象對待基本人權一樣,不能因為貧富而不同。

  華嚴經說:「但願眾生得離苦」,這就是佛教的根本目的。胚胎主杆細胞的研究是為了使眾生從一些病苦中解脫出來,從發心來說,胚胎主杆細胞的研究沒有與佛教入世的精神相違的。從佛教的立場,在胚胎主杆細胞的研究中最為至關重要的是對胚胎主杆細胞的使用上,即使是事關生死的疾病也應該盡量減少和避免使用從胚胎主杆細胞培養的器官和器官組織細胞。如果是為求延長壽命,不殺生和多護生才能真正延長壽命。傷害眾生的生命來滿足自己的貪生欲望,只會加重已有的業障,與延長壽命的希望不啻於南轅北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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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19 01:16:20 |只看該作者
  從被殺的這一層來說,佛教認為胚胎的生命會被破壞,根本的原因是他因為自已業力所感的,所以這只是一種業報而已。與這些胚胎有相似業力和果報的其實有很多,比如用墮胎方法被打下來或自然流產的胚胎,也是在剛剛開始的頭幾天或幾個星期失去生命的,與被用來做主杆細胞研究的胚胎一樣,是業力所感召的。對於傷害被用來做主杆細胞研究的胚胎,人們有許多同情,所以有許多抗議,可是對於自然流產的胚胎,人們有同樣的同情,但又有甚麼辦法留住漸漸失去的生命呢?如果那些被用來做主杆細胞研究的胚胎是他自己的業力所感,那麼人為的抗議也是無法使他生存。從胚胎的主杆細胞被培育成器官組織或器官組織細胞,并被用來治療其他病人的疾病,從這一層來說,也許在過去人們是不能接受的,但現代許多人都願意把自己的器官捐贈出來給其他病人治病,比如把其中一個腎臟捐給兩個腎臟都不能工作的病人,還有許多人都自願在死後把身上還可以用的器官捐給醫院去治療病人,並把遺體都捐給醫學研究機構做研究,他們是為了人類醫學的進步和為了其他人的生命而作出的奉獻,對他們本人來說這是奉獻而不是犧牲。在現代社會裏他們的行為是全人類所一致稱頌的。被用來做主杆細胞研究的胚胎與一個在死後捐贈身體和器官的人實際上有許多相同之處。當然,最大的不同是:一個自願在死後捐贈身體和器官的人是自願的,而被用來做主杆細胞研究的胚胎沒有自己的表態。目前在許多西方國家,是否願意把胚胎捐贈出來做醫學研究和給其他的病人治病,是以胚胎父母的意見為合法的標准。這不是說胚胎父母的意見是最接近或可以代表胚胎的意見,而是在一個胚胎不可能為自己表態的情況下,又沒有任何更好的依據可以作為選擇的參考,就只能以誰對胚胎的擁有最多權力誰就可以代表胚胎的利益說話,所以這是從擁有者的立場表態的。至於一個人可否「擁有」另一個人的「生命」則是另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但在西方杜會,從擁有的立場表態在法律上似乎是唯一的選擇,對胚胎的生命是如此,對一個不可能醒來的植物人的生命要在甚麼時候被結束也是如此。從大乘佛教的菩薩思想來說,當眾生被病死等苦所逼迫時,大菩薩往往可以為了多數眾生的利益和安樂而犧牲自己的生命,這些科學家和被他們用來作試驗的胚胎,對一個在生命邊緣掙扎中的病人來說,其實就是菩薩的化身。因為,從目前的科學發展的方向來看,用胚胎的主杆細胞作研究是人類醫學和生命科學進步所無法回避的一個過程,我們實際上沒有能力阻止。當一個科學家明白并願意承當因為進行這項科學研究所必須承擔的因果責任,并且他的目的只是為了人類能夠從病苦中脫離出來,在選擇胚胎中(不論是克隆的胚胎,還是人工受精的胚胎)能夠完全沒有任何的個人成見,那麼他的行為就是菩薩奉獻自已利益眾生的行為,從佛教的立場,他這種研究的本身是應該鼓勵的。從整個人類的利益來說,還應該幫助他的研究早日成功,使他能夠盡量減少研究的麻煩和不必要的傷害,早日使他的研究在解除眾生的病苦上有實際用處。

  至於有人說,如果可以培育胚胎主杆細胞來治療人的一切疾病,使身體的器官永遠是處於最佳狀態,就可以使人無限期活下去。有這種認識的人是因為不了解生命的道理,其實擔心是多餘的;有這種奢望的人是因為太貪生,事實的最終証明會令他大失所望。佛教說,生命的可能是完全因為因緣具足,生命的相續轉變也是因為人的業力的牽引,人生的本質是無我的、無常的、和會有生老病死的。基因科學,包括克隆人和胚胎主杆細胞的研究等,都只是些正面的例子,以這個時代的凡夫知識能夠理解的事實,再說明了佛教的教義而已。培育胚胎主杆細胞來治療人的一切疾病,在原理上是可能,但事實上并不可能,因為這只是對肉體的疾病的治療,這種治療至今為止還沒有任何研究報告証實對精神疾病的治療可能。而且,這種治療需要一定的時間,在對治慢性疾病上才有效用,對於因為細菌感染的致命急症是沒有用處的。其實,即使醫學技術發達到了真的可以修補甚至更換任何新的器官,也只能是延長壽命,我們現有的例子都可以証明永恆的活下去是不可能的。比如說,我們的汽車,任何零件壞了,都是可以修理或更換的。修理或更換零件,甚至更換整個引擎和外殼,最多也只能使汽車的使用壽命延長一些,最終還是不得不作廢。我們的電視機、手表、電腦,衣服等等,都是可以修理或更換零件的,甚至到了原來的整個零件都被換掉了,但還是只能延長其使用壽命,電視機手表電腦等修了又修,總有再也修不好的一天,衣服補了又補,最後還是會補到不能再補的。所以,培育胚胎的主杆細胞,治療人類的疾病,還是不能夠使人無限期地活下去。至於延長生命,那就不是甚麼希奇的事,從古至今人類發現許多可以延長生命的生活方法、藥草、藥方、和養生之道」等等。培育胚胎的主杆細胞來治療疾病希望達到延長生命的目的,這只是現代人對延長生命的一個辦法而已。生命的意義應該是看他一生的成就,壽命的長短本身除了個人感覺之外并沒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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