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容燥兒 於 2019-5-22 01:4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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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報道
【逃犯條例】重申對修例有保留 石禮謙:行政長官可否違背中央旨意?2019/5/21 — 12:26 [url=][/url] [url=][/url] [url=][/url] [url=][/url] [url=][/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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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素材來源:《清心直說》片段截圖 [size=1em]被建制派推舉主持《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主席選舉的議員石禮謙,表示自己對修例有保留,反問如果中央要求引渡,由中央委任的行政長官會否違背中央旨意?他直指就《基本法》 23 條立法更應早於《逃犯條例》修訂推行。 [size=1em]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早前通過發出指引,由建制派中最資深的議員石禮謙,主持委員會主席選舉。結果石禮謙兩次召開會議後,都無法主持會議,最終他致函內委會主席李慧琼,尋求指引。他今天出席無綫明珠台的訪問節目《清心直說》,直指對修訂《逃犯條例》仍然有保留,又指政府如果要填補漏洞,應直接就《基本法》23條立法。 [size=1em]這位屬經民聯、來自地產及建造界的議員表示,政府指修例後的個案引渡仍有雙重保障,但其中一關是須經行政長官批准,他對這點有疑問,而當局卻未有充分回應,「當行政長官由中央(原文為 NPC,即國務院)任命,如果中央機關有要求,她可否違背中央旨意?這是一個很大的問號。」 [size=1em]石禮謙重申自己對《逃犯條例》修訂有保留,「因為22年來這漏洞一直存在」又指政府有憲制責任就《基本法》23條立法,「為何政府不先做這個,以取代現在做的填補漏洞?因為這些年來,1997年以後,正好時機他們該就23條立法,而非修訂《逃犯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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