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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歲港伯娶30歲少妻 兒和公屋都被奪 2014年03月07日 香港南華早報
有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工作人員稱,一些內地年輕女子嫁給香港老翁並獲得香港居留權後,以離婚方式奪取丈夫的住所。
今年83歲的羅老伯很希望能找一個伴侶共度餘生。在和來自內地的年輕妻子結合的時候,他一度以為,自己已經找到生命中的那個她。
羅老伯和他的妻子在湖南相遇,並在2010年結婚。第二年,他們的兒子出生了。然而,在妻兒拿到香港單程證六個月後的去年某一天,羅老伯的世界崩塌了。
在經歷了受虐、甚至在公眾場合被羞辱的幾個月後,羅老伯離婚了,失去了兒子的監護權,還被驅逐出自己150呎大的公屋住宅。
羅老伯在去年12月被引介至香港防止虐待長者協會。他的故事並不少見。協會表示,去年共有100名長者向該協會尋求協助,而羅老伯是其中最為年長的老人之一。
“羅老伯夫婦之間一開始是因為瑣事發生爭吵,”協會助理總幹事林文超說。 “他的妻子抱怨居住環境不好,對錢和夫妻關係方面也發生爭執。她每天都會向丈夫大喊大叫。”在羅老伯的朋友和鄰居面前,妻子還曾經公開對丈夫的性無能表示不滿。
“這令羅老伯感到 羞愧和尷尬,”林文超說。 “他很害怕出外碰見鄰居和朋友。”
香港社會福利署的數字顯示,虐待長者的案件由2012年408宗增長至去年的589宗,增幅44%。類似的案件在2011和2010年分別又368宗和319宗。
羅老伯的情況屬於精神虐待案例。類似案件由2012年的36宗增長至去年的73宗,數量為2009年以來新高。
林文超表示,協會去年處理了100宗虐待案件,而在以往,每年只會有數十宗案件出現。
在回應《南華早報》的查詢時,社會福利署並沒有解釋虐待長者案件數目增加的原因。署方表示,政府對虐待長者的行為深表關注,且不會容忍虐待長者的任何行為。
在羅老伯的案件當中,他30多歲的妻子獲得了兒子的監護權。羅老伯被勒令搬離他們生活的住所。
香港房屋委員會表示,在類似的離婚個案中,獲得子女監護權的一方通常會被允許留在原來的住所。
林文超說,許多長者不知道如何尋求幫忙,最後落得無家可歸。通過房屋委員會的體卹安置政策,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幫助羅老伯找到了一個新的住處。
林文超認為,內地女子嫁給香港長者的主要原因是要獲得香港居留權,並奪取丈夫的住所。
在防止虐待長者協會處理過的類似案件中,這些內地女子主要來自湖南和湖北,年齡大多為30多歲。她們的配偶全部是60歲以上的長者,他們居住在公屋,靠福利維持生活。
立法會社會福利界張國柱議員稱,將住所判給獲得子女監護權的妻子,可以為其提供保護。對於未能獲得住所的男方,政府最多只能為其提供約1500港元的租金補貼。
張國柱說,如果有年輕的內地女子向60歲以上的長者表示出想結婚的意願,這些長者應該想清楚。
林文超則引用電影片名建議說:“色?戒吧。”
http://www.nanzao.com/tc/hk/22806/83sui-gang-bo-qu-30sui-shao-qi-er-he-gong-wu-du-bei-duo
A Mr Chan (pictured), 60, told a social group about his ordeal in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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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老尚風流乃壽徵,但臨老過唔到世搞到累己累人卻真仆街。
最後修改時間: 2014-03-07 20: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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