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收藏本站|簡體中文

天羅地網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查看: 2449|回復: 5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湯顯明走甩,陳鑑林又脫罪,公義何存

[複製鏈接]

837

主題

0

好友

9918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4-7-9 23:09:5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alexwush 於 2014-7-9 23:15 編輯

[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立會報告:湯顯明令廉署蒙污 無提譴責
[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
[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放大圖片

立法會調查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事件專責委員會公布報告,指湯顯明在公務酬酢和餽贈事宜,沒有恰當履行公職人員責任,亦不符合廉署所提倡廉潔奉公的價值,令廉署的聲譽蒙污。但報告並無用上嚴厲字眼譴責湯顯明,何秀蘭、涂謹申、黃毓民、梁繼昌,以及郭榮鏗5名委員會成員未有簽署報告,他們將發表小眾報告。
另外,由於廉署拒絕提供資料,專責委員會未能推斷湯顯明在任內35次公務外訪及收受禮物事宜,有否違規或處理失當,但關注情況。至於湯顯明任內與駐港內地官員交往,委員會關注有否考慮過分密切交往,或會影響公眾秉公處理涉內地官員貪污案件信心,但在這方面同樣沒有取得相關證據。
專責委員會指出,湯顯明沒有慎重審批公務酬酢開支,漠視以公帑款待賓客務須節約、避免奢華的原則,在審批公務酬酢活動的開支預算時,沒有處理社關處和策略研究組將酒品開支納入酬酢活動整體開支不當做法。報告批評湯顯明沒有恰當地履行部門管制人員責任,公務酬酢款客態度亦不符合廉署廉潔奉公價值,破壞廉署的形象,令廉署的聲譽蒙污。
專責委員會認為,湯顯明任內公務酬酢活動中以烈酒款客的做法並不恰當,因為即使是有分寸地飲用烈酒,也會令公眾產生出席的廉署人員,在酒精影響下會否洩露公務機密疑慮,因而減損公眾對廉署的信任,另外,活動加入飲啤酒大賽或卡拉OK等活動,亦可能令人質疑安排不符合廉署嚴肅形象。
委員會指出,湯顯明負責批核或有份參與決定送贈及採購各地官員禮物,認為他有關鍵重要角色,批評送贈昂貴禮物容易滋生貪腐風氣,湯顯明欠缺警覺性及作為廉政專員應持的謹慎態度,並不符合廉署提倡的廉潔奉公的價值,破壞廉署的形象,令廉署聲譽蒙污。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837

主題

0

好友

9918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沙發
發表於 2014-7-9 23:12:45 |只看該作者
[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賬委會:陳鑑林 林健鋒都有責任
[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
[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放大圖片

立法會賬目委員會報告批評政府監管盛事基金不力,認為當局難辭其咎,但並無點名批評龍獅節籌委會召集人陳鑑林和盛事基金評審委員會林健鋒。賬委會主席石禮謙在記者會上表示,兩人有責任,應更好利用公帑和分別管好自己機構,更諷刺陳鑑林稱自己沒有責任:「沒有責任,就不用來啦」。
被問到陳鑑林是否一個誠實的證人,石禮謙指陳鑑林可以回答到問題,但是否誠實,就要陳鑑林自己才知道。
石禮謙和賬委會成員梁家傑均表示,賬委會是基於衡工量值撰寫報告,而陳、林兩人均非政府管制人員。石禮謙表明,報告並無放生任何人,就算不批評兩人,在聆訊過程中都對陳鑑林作出很大批評。
對於盛事基金是否應該解散,石禮謙表示並非委員會範圍內處理事項,需要由其他事務委員會跟進。梁家傑和另一名泛民議員黃毓民均指,盛事基金老早就不應該存在。
陳鑑林在報告發表後表示,賬委會報告不存在放生或不放生自己的問題,因龍獅節只是獲盛事基金贊助的其中一個主辦機構項目。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

主題

2

好友

2655

積分

金牌會員

Rank: 6Rank: 6

板凳
發表於 2014-7-10 00:38:18 |只看該作者
博士常掛在咀邊去形容損害香港的樣,一隻是白蟻,另一隻是木虱
香港之耻!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837

主題

0

好友

9918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地板
發表於 2014-7-10 08:35:16 |只看該作者
財委會放生佢

記得有位警司,付責發酒牌。但貪一支洒已被ICAC起、
訴。

同人不同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9

主題

0

好友

2134

積分

金牌會員

Rank: 6Rank: 6

5#
發表於 2014-7-10 09:26:13 |只看該作者
共產黨下的打手真是無法無天!!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33

主題

8

好友

1萬

積分

論壇元老

Rank: 8Rank: 8

6#
發表於 2014-7-10 11:08:5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armenNg 於 2014-7-10 14:02 編輯

法治-----------洛杉磯暴動   文: 遠志明

比照中國歷史上人治與專制的淵源深厚,我們常用法治來標示西方民主.以美國為例,從法典之繁、律師之眾、司法之獨立、程序之嚴謹和法律在人們心中之神聖不可侵犯,的確可以說,這是一個法治國家.
   
然而一九九二年洛杉磯暴動,卻是以非法的方式,來維護人的尊嚴和社會正義.
當法庭宣判毆打黑人司機的白人警察無罪時,成千上萬的人--------不僅僅是黑人-------狂怒了,洛杉磯像戰場一樣煙火彌漫.而更多的人以更多的方式表達抗議.法庭不得不重新調查、審理和宣判.
     
我絕非稱許暴亂的方式,只是說,這件事暴露了法治的不可靠性和非至上性;也可說,表明了法治的可靠性和至上性不在其本身,不在法律中,不在法庭上,而在人心裡.     

人的心靈中有大法官的權力,又有火山般的力量,來行使這權力.不是別的,正是憶萬顆心靈,從下面托起了法律,又從上面罩住了法治,使之為正義工具.

      心靈的權力喪失了,正義就沒有能力流出來.
      當你喊,要爭人權!卻不動.是不懂,還是不敢?
      不懂,涉及到知識,於是有熱心的啟蒙家;
      不敢,涉及到制度,於是有民主改革派.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Archiver|手機版|天羅地網

GMT+8, 2024-11-28 06:27 , Processed in 0.041745 second(s), 19 queries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