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容燥兒 於 2019-6-20 23:31 編輯
【引渡惡法】警嗌「叫你個耶穌落嚟見我哋」 前法庭書記申覆核要一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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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惡法】警嗌「叫你個耶穌落嚟見我哋」 前法庭書記入稟要一哥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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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6.12在金鐘暴力清場,據在場牧師透露,當他勸喻警方推進前先作警示時,對方作出挑釁稱:「叫你耶穌落嚟見我哋﹗」前法庭書記就此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警方「傳召屬非自然人」的主耶穌基督,實屬荒謬、不合邏輯及越權,令所有教友感到冒犯及難受,成為「次受害人」,要求法庭下令警務處處長為事件公開道歉。 相關新聞:[color=rgb(0, 151, 224) !important]【引渡惡法】台女高中生寫信撐港 聽《海闊天空》不自覺流淚
申請人譚志輝,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申請人並將天主教香港教區及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列為有利害關係的人士。
譚於自撰的申請書中指出,有警員於今年6月12日在金鐘執勤時,要求神職人員「叫你個耶穌落嚟見我哋」。譚指,公法上並無不受約束的酌情權,《警務條例》並無授權該警員執行職務時,可作出基於宗教的歧視行為、或褻瀆他人信仰。 相關新聞:[color=rgb(0, 151, 224) !important]【引渡惡法】立會「煲底」繼續Sing Hallelujah to the Lord
譚認為該名警員當日向神職人員要求傳召屬「非自然人」的主耶穌基督,明顯屬荒謬及不合邏輯。在新聞披露後,令所有教友、包括他本人感到冒犯及難受,成為「次受害人」,嚴重不合理,涉及行為是任何據理行事的執法人員都不會作出的。
譚要求法庭聲明,警方當日的要求超出《警務條例》所賦予權力,屬越權行為,不合理及不合法;並要求法庭頒令警務處處長根據《道歉條例》向公眾作出道歉。
譚志輝曾擔任法庭書記近10年,其中7年都是時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區慶祥的書記,惟譚現已離職。他曾於2015年有感自己任職合約制員工時被剝削福利,加上跟從專門處理司法覆核的法官多年,受到啟發,自行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合約制違憲,促請司法機構重新考慮聘任他為公務員。
另外,他亦曾就運輸及房屋局要求小巴乘客佩戴安全帶、卻沒強制所有小巴加裝安全帶,以及康文署容許車輛進入維多利亞公園行駛及上落貨的決定,先後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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