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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荒Q謬 - 政府倡引用條例徵地發展農業園 [打印本頁]

作者: 張爺爺    時間: 2014-12-31 02:19
標題: 荒Q謬 - 政府倡引用條例徵地發展農業園
政府建議強制收回七十至八十公頃私人農地,發展農業園,租予受新發展區影響的農戶復耕。諮詢期三個月根據地政總署的收地價格推算,估計涉及公帑十八億至七十億元不等。

政府推出新農業政策諮詢,首次提出以《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私人農地,由政府出租予人耕種。建議中的公營農業園佔地七十至八十公頃、即大約四個維園般大。漁護署會參考巿場租金,租予農民耕作至少五年。既可解決在香港找不到地耕田的問題,亦可以接收受新發展區影響,例如新界東北的農戶復耕。如果成功,每年可生產逾四千噸本地蔬菜,大約令本地菜多四分一。

農業園選址在哪裡?要花多場公帑收地呢?政府拒絕透露。

有線新聞台以地政總署的收地價格計算。在新市鎮或者主要基建範圍內而要收回的農地,屬甲級,每平方呎賠八百零八元;最低的丁級,呎價都要賠逾二百元。按這價錢計算,七十至八十公頃的農業園涉及的公帑估計要十八億至七十億元不等。

有鄉紳先旨聲明,甲級價錢才願意出售。

為期三個月的諮詢還建議農業持續發展基金,資助農業科研。又會以「一元對一元」的配對形式,資助企業將農產品推出市場。不過高永文講明諮詢後,最少要用超過半年整理結果。之後還要研究和收地,至少要數年才能落實。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 ... .php?news_id=448832
作者: 張爺爺    時間: 2014-12-31 02:25
俺以為此等建議, 只有either天才or白痴仔, 方可想出此奇謀...
If 天才, 則香港可以以農立港了, anyway, 人人務起農來, 豈不快哉!
If白痴仔, 則快快下台, 無謂獻世矣! 用效野公園起屋, 再用土地耕田.... @.@

作者: CalvinKan2013    時間: 2014-12-31 10:17
左手把錢給右手,右手把錢放在自己的口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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