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隊視為「明日之星」的見習督察龐運龍(26歲),5月17日晚上休班到中環蘭桂坊消遣酒後,於雲咸街與威靈頓街交界,騎上一部警方電單車後左右搖晃終翻車,以粗口大罵接報到場的同袍。龐被控干預汽車及醉酒行為不檢兩罪。
案件今在東區法院提堂,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裁判官斥被告作為警隊一份子,在下班後亦應注意言行,此案不但麻煩同僚,更令警隊蒙羞,但經仔細考慮同意給予被告一次機會。被告今同意賠償電單車維修費8000元,控方同意被告以簽保守行為形式處理,被告今自簽2000元,守行為1年,控罪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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