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聯署聲明的包括採訪主任陳健民、助理採訪主任何文雯,以及記者伍瑋瑋、吳璟儁等。聲明指當時攝影記者的鏡頭記錄六名警務人員將一名示威者制服抬到一角,報道指「一名示威者雙手被綁上索帶,由六名警員帶走。警員將他抬起,帶到添馬公園一個暗角位,將他放在地上,對他拳打腳踢。其間兩名警員離開,留下的警員繼續再用腳踢示威者……過程歷時近四分鐘。」
而早上7時起播出的版本,「將他放在地上,對他拳打腳踢。其間兩名警員離開,留下的警員繼續再用腳踢示威者」等旁白被刪,至近中午才重新加入「其間懷疑警員對他使用武力」一句;聲明指同事共識「拳打腳踢」非失實陳述,記者亦不能接受直至接近午間新聞才對事件怎樣發生加上一句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