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媛殺妹後,冷靜地拿媽媽的電話報警及打120急救電話,她向警察謊報稱:「是一個穿黃色衣服的男子跑進來殺人,」並親自落街帶警察回家調查。不過,她的謊言很快被警察識穿,查出小媛才是殺妹真兇。
小媛在媽媽陪同下在派出所接受審訊時,很冷靜地覆述了殺人的過程。小媛供述,不滿父母偏心,從小就疼愛妹妹,她上小學六年級時就開始想要殺死妹妹,「你們疼妹妹,我就挖你們的心頭肉」。她曾將想殺死妹妹的念頭跟同學講過,甚至跟父母說過,為此她買了刀。但沒人把她的話放在心上。小媛還告訴警察,她是看電視學的殺人,殺了人後她也不後悔。小媛的媽媽聽了,就像被一把刀札進自己的心。案發後,小媛的媽媽揚言:「她自己犯法,她自己去面對。」爸爸則稱:「這個大女兒就當沒生過,不管她了。」
《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