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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明報]_警拘支聯4人_國安公署開腔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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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whello
時間:
2021-9-9 14:43
標題:
[明報]_警拘支聯4人_國安公署開腔挺
本帖最後由 newhello 於 2021-9-13 20:38 編輯
警拘支聯4人
國安公署開腔挺
劉兆佳:反映中央視為大案
鄒幸彤託律師傳話:據理力爭
2021年9月9日
[明報]
支聯會常委拒向警方提交資料,大批警方國安處人員昨晨前往支聯會 . . . . . . (蔡方山攝)
【明報專訊】支聯會周二拒應要求交出資料後,警方國安處昨晨以涉嫌沒有遵從《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拘捕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及陳多偉。據悉,常委徐漢光同為拘捕目標,但警方上門找不到他。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繼黎智英案及《蘋果日報》案後,再開腔評論案件,公署稱堅決支持國安處拘捕鄒幸彤等人。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這反映中央視支聯會案為「重大案件」。鄒幸彤託律師傳話,重申質疑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的證據為何,稱「據理力爭,無悔無懼」。
英外相指心寒:京藉國安法毁公民社會
英國外相藍韜文(Dominic Raab)昨日在Twitter發文,指支聯會成員被捕是令人心寒的事例,「顯示北京如何利用國安法摧毁香港公民社會與遏制政治異見」。
前日為警方國安處要求支聯會提交資料的限期,鄒幸彤及常委到警察總部遞信申述立場,重申支聯會非外國代理人,又稱警方信件無合法基礎,故不提供任何資料。事隔不足一日,國安處人員昨晨兵分多路上門拘捕鄒幸彤、梁錦威、鄧岳君及陳多偉,指他們涉違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5第3(3)(b)條「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4人被帶署扣查。根據條例,沒依時提交資料者一經定罪,最高可罰10萬元及監禁半年。
昨找不到徐漢光 警:不排除續有人被捕
至於前日以個人名義申請司法覆核警方做法的常委徐漢光,據了解,警方昨晨派員到其寓所,找不到他,暫未將他拘捕。警方昨稱行動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對於徐漢光申請司法覆核一事,政務司長李家超昨稱不評論,強調警方依法處理違法行為。
支聯會昨日證實4名常委被捕,感謝市民關注。「鄒幸彤後援會」facebook專頁昨晚引述律師稱,鄒幸彤始終質疑所謂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的證據為何,她留給外界一句話:「據理力爭,無悔無懼」。
保安局昨日表示支持警方依法執法,指有關團體無視警告、一意孤行、堅決拒絕配合警方要求,重申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及依法採取執法行動。
兩辦斥公然對抗法律 同點名鄒幸彤
中聯辦指鄒幸彤等人「公然對抗法律規定」,警方拘捕是體現違法必究的公平正義,堅決支持警方對支聯會及其為首分子依法調查及處置。國務院港澳辦亦堅決支持警方執法,斥鄒等人「為掩蓋和抵賴其涉嫌違法事實」,拒交資料,「詆毁警方濫權」,是公然抗拒執法,警方依據國安法拘捕他們,是維護國安法權威的必要之舉。
負責監督、指導香港維護國安工作的中央駐港國安公署昨日罕有開腔,稱堅決支持國安處拘捕不遵守提交資料要求的「支聯會鄒幸彤等人」,任何人觸犯港區國安法及香港法律都須受法律制裁,又稱堅決支持警方依法履職,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對上兩次國安公署評論國安案,分別是去年8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捕及今年6月蘋果日報5名高層被捕。
劉:支聯在國際具政治影響力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說,國安公署甚少評論案件,這反映支聯會與蘋果日報案在中央眼中同屬「重大案件」。他認為對中央而言,以「結束一黨專政」為綱領的支聯會,衝擊中共執政及國家政權,加上支聯會在國際具政治影響力,國安處亦正調查該會是否涉外部勢力,形容案件「已提升至國家安全、國際層面」。
另外,被捕的梁錦威為葵青區議會主席,而民政局將安排區議員分4批宣誓,明天(周五)首批人宣誓。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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