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賄賂非洲官員,被美國聯邦法院裁定罪成,本月25日判刑。美國聯邦檢察官向法庭建議判何志平監禁5年,及罰款不少於40萬美元。
被裁定七項貪賄及洗錢罪罪成的何志平,將於本月25日判刑。
美國聯邦檢察官向法庭提交陳詞,要求判處具顯著阻嚇性的刑罰,指當局考慮何志平年齡、背景、罪行性質,經計算及量刑後,建議判何志平監禁5年及罰款不少於40萬美元。
檢察官在書面陳詞中指,何志平所犯的罪行情節嚴重,證據壓倒性地顯示,何志平利用慈善為掩飾賂賄烏干達及乍得高官,為涉事能源企業以至他本人獲取更多財富及更多權力,這是何志平個人選擇。當他利用非牟利組織作為掩飾行賄,令公眾失去信心,亦背叛了真誠希望為社會帶來正面改變的人。這種傷害難以量化,但卻真實及持久。
控方認為案件是跨國貪賄案,涉及不同國家、外國銀行、海外證據,而且案件引起國際傳媒關注,刑罰受到注視,包括計劃干犯同類罪行的人,認為不應判處更輕刑罰。
控方又指,事實上何志平除了求情時稱深感後悔,在罪成前一直沒有任何悔意,更將案件扯上政治,曾指自己是「代罪羔羊」,指檢控是惡意,自己受到不人道對待,認同向朋友所指「作為中國人是危險」。
而何志平以家庭為求情理由,控方認為,何志平家人相對其他被告有更多資源可使用,不論何志平在哪裏服刑,家人給予的支持及探望會較一般家庭多。對於何志平提出,法庭判處已還柙的16個月作為刑期抵消,將他即時釋放,控方批評刑期異常地輕,亦跟類似案件的刑罰不相稱,重申法庭應判處顯著刑罰。
至於罰款方面,由於何志平一直無提交完整的財務報表,無法證明他承擔罰款有困難,因此控方建議罰款定為,不少於指引中最高的4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