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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立法會不是學前班 [打印本頁]

作者: yinkk    時間: 2016-9-27 07:59
標題: 立法會不是學前班
坊間有一個傳說,被喚作花樽的候任立法會游姓議員完全無能力勝任她的工作,一個人進入辦公室完全不知如何展開工作。傳聞是真是假尚待時間印證,但游候任議員未上任、先擾民的換房事件,卻頗令納稅人惆悵。
話說兩位立法會候任議員,各自獲派一間辦公室,中間隔住間房。兩個候任議員竟然向中間房的連任議員提出換房要求,好讓他們把房打通。
連任議員使用辦公室已經長達四年,要換房,當然不只是勞煩工作人員把辦公桌、椅、電腦、打印機,以及所有文件、雜物搬過去那麼簡單,還須把所有印有通訊地址的資料全部更改,連咭片及信封都要重新印刷。要多麼自我中心、目中無人,完全無視帶給他人麻煩與不便的人,才敢向人提出這樣的要求?見微知著,這樣的人做了議員,又如何體恤民情呢?經驗尚可累積,自我中心的性格怕且不易更改。
也有人說凡事要包容,包容年青人少不更事。此言差矣。立法會不是學前班,不是讓議員慢慢學習、慢慢磨鍊、慢慢成長的地方,任何議員的錯漏,都有可能直接造成香港及香港人的損失。立法會不是私人企業,私人企業願意向年青人提供鍛鍊機會是企業道德,更何況私人企業還有試用期呢。而且,我們為甚麼要對從政者包容?對從政者保持恒久的戒心及高要求,時刻監督他們,才是公民責任。



高慧然
作者: erict    時間: 2016-9-27 10:47
  四年任期,據說薪金連其他報銷合共二千萬,即是大數五百萬一年,差不多相等於中型上市公司CEO薪酬。試問今時今日有那一份高管工作有這offer,可以給你磨合及做這等小學雞行為?

  現實生活果然比小說還要荒謬。
作者: bcyeung    時間: 2016-9-27 14:48
未見其利,先見其害!

私心仍在,何來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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