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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16.1.28 政治題考考你:假如湯顯明公開要求律政署告自己 [打印本頁]

作者: peterau    時間: 2016-1-28 20:50
標題: 2016.1.28 政治題考考你:假如湯顯明公開要求律政署告自己
各位:

博士在今集中,出題考我們。假如湯顯明開記招,向律政署要求告自己,關於在ICAC在職期間飲宴酬作出公數事宜。

博士問:如果你們是律政署,怎麼拆彈回應!?

作者: 大樹人    時間: 2016-1-28 21:33
今集未聽,但齋睇牌面,似搏偷雞多。

即有位入硬佢,佢以為百毒不侵。

應有死穴,一招收佢工。


作者: cwcheung24    時間: 2016-1-28 21:41
本帖最後由 cwcheung24 於 2016-1-28 21:56 編輯

各位:

湯先生作為前廉署專員的酬作事件可能吿一段落丶但湯先生作為現任第十二委全國政協委員丶還有兩年才舍任。其中有沒有利用前廉署專員的權力去討好內地官員,而且他的全國政協委員身份如何得來呢?

我們香港律政署願意在任何時間全力和內地有關部門合作,並且願意提供一切資料以配合內地執法部門調查。

講完


作者: alexwush    時間: 2016-1-29 01:03
條問題係邏輯上有可能,但實質上湯唔會提出咁嘅要求,如博士有一天跪住叫我做徒弟,我應如何回應是好
作者: 陳柱民    時間: 2016-1-29 01:29
本帖最後由 陳柱民 於 2016-1-29 01:33 編輯

博士叫湯顯明開記招「邀律政師告自己」這一招好高。

好處:
1. 事情這才正式是有個了結, 咁先係埋到尾。
2. 現在「無罪釋放」, 已顯出官官相衛, 如果叫佢都唔敢告(實在很有可能), 罪名亦甩得比現在乾淨。
3. 向公眾交待, 這是「歷史的錯誤, 時空的需要」, 上司有命要招待大陸來港官員。借此機緣說出中港之間的貪污舞弊, 進而曉以大義,「以後實在不應該再有這種事情發生, 我深切感到後悔」, 表面自責, 實則是指點高官。
4. 這是自辯的陳述, 有其需要說出大陸官員來港的貪腐劣行, 順理成章, 沒有權鬥之嫌。
5. 總的來說, 這樣做對大局利大於弊多矣。

可是, 若心無慈悲, 絕對想不出這一招, 想得出也不會做。罪名即使重一點, 又如何呢?

博士問:如果你們是律政署,怎麼拆彈回應!?
答:「法無可恕, 但情有可原」(博士教的說辭, 用得上了)

傻啦, 我點會識答吖~
作者: chrisX9    時間: 2016-1-30 13:55
本帖最後由 chrisX9 於 2016-1-30 19:46 編輯

執行法律係官府權力,湯某無權力叫官府告自己,打咀炮就可以,

任何人覺得自己犯法可以去自首。重申依法治國,確保一國兩制,

不走樣不變形,睇下班古惑仔胆敢對呀爺再有無意見?咁多聲氣?

順便打官腔,犯法一定拉,係吾會冤枉好人!合力維持廉潔社會。




作者: 大樹人    時間: 2016-1-30 18:29
本帖最後由 大樹人 於 2016-1-30 19:10 編輯

代同學貼出

試答,

1,欣賞湯先生的對自己行為的肯定,
      基於本人才是律政司署的最高決策人,而非湯先       生,我下屬相信不會依湯先生的要求行事,這點       相信湯先生會明白政府中的架構運作。

2,律政司對每件案都會作出仔細分析能否成案。
      和會否對被告造成不必要的騷擾。
      基於詳細的研究,對於湯先生所要求律政司處
      提出起訴,會為政府財務會多出一項不必要費           用,而且,我們律政司署仝人,仍有大量案件作出審核評估 ,保障市民和公義得以運行,所以肯請湯先生珍惜今次的幸運。

作者: 神輝    時間: 2016-1-30 22:30
就說現時沒有法律可以告
修法
作者: hklam007    時間: 2016-2-1 09:31
條問題係邏輯上有可能,但實質上湯唔會提出咁嘅要求,
如博士有一天跪住叫我做徒弟,我應如何回應是好

alexwush 同修
這樣說非常危險 非常危險
法果無如果 出口已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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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klam007    時間: 2016-2-1 09:39
法畀無如果 出口已成真
作者: wwkin    時間: 2016-2-2 20:23
老實話湯顯明無違法 但會就湯顯明事件研究/建議修改法例
作者: marcoss    時間: 2016-2-4 15:12
跟他約個時間, 叫佢去自首.

跟住根據其口供, 盡量邀請涉及的人事協助調查, 之後就算沒事, 佢D朋友日後個個都怕左佢.
作者: LEUNGCHEUKFAN    時間: 2016-2-5 11:27
無語,無思,不想啟發有公權力的,無靈魂魄軀殼的,為兩餐而折腰的!
郭博士肯定有慧觀緣起的化解,我們差很遠才會悟道!
以免助紂為虐,無思無語,不好意思喔!
作者: rayleung    時間: 2016-2-7 09:16
坦白承認現行法律是難以應付類似的行為
勉強為之會構成社會資源耗費
若湯先生覺得有需要
可先行自首以便繼續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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